2023年6月2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长园集团(维权)(600525)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胜诉判决。与该案同一批判决的案件中,此次案件共涉及130余名投资者,绝大部分投资者都获得了胜诉。(长园集团维权入口)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长园集团股民索赔案已有胜诉后获赔到位的先例。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该案索赔时效还有最后四个月。
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 名股东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生效判决,在2017年3月14日到2018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长园集团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如果投资者买卖时间符合并且经过测算存在损失的,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的投资者也将胜诉获赔,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除了此次收到胜诉判决的案例,6月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长园集团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后续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还将持续代理投资者发起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