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非连亏五年却因牵手英伟达吸引机构游资轮番炒作,股价“乌鸡变凤凰”的鸿博股份再遭监管灵魂拷问。
今年以来,二级市场上的鸿博股份风光无限,吸引了无数资金关注。二月份以来,鸿博股份的股价区间最大涨幅超过5倍。
鸿博股份的股价大涨,与A股市场上火热的算力概念有关。公司投资的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主要为客户提供算力出租服务,项目的股东之一,是全球知名人工智能计算公司英伟达。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鸿博股份的股价大涨可能也与资金炒作有关。近半年时间,公司41次登上龙虎榜,机构近百次买进卖出。
业绩与股价严重背离,鸿博股份成为实实在在的妖股。
具体而言,1月19日,鸿博股份收盘价为6.56元/股,20日涨2.44%,2月7日至13日,连续涨停。到今年4月下旬,股价加速上攻。4月21日,收盘价为12.76元/股,5月8日的收盘价为22.87元/股,6月8日,收盘价39.94元/股,盘中最高为41.98元/股。
从6.56元/股涨至39.94元/股,累计涨幅达508.84%,区间最大涨幅为539.84%。
短短四个月,股价大涨逾5倍,而2018年8月至2023年1月20日,近五年时间,鸿博股份的股价长期在4至9元/股之间徘徊,鸿博股份妖股特征十分突出。
2018年至2022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06亿元、6.27亿元、4.74亿元、5.74亿元、5.46亿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53%、-11.21%、-24.38%、21.23%、-5.01%,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同期,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0.05亿元、0.35亿元、0.25亿元、0.09亿元、-0.75亿元,2022年陷入亏损。实际上,这几年,公司净利润靠非经常性损益支撑,公司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亏损0.07亿元、0.14亿元、0.66亿元、0.10亿元、0.88亿元,连续五年亏损。
上述数据显示,近五年,鸿博股份的营业收入总体上保持了基本稳定,但扣非净利润持续亏损。
2019年5月,尤氏家族已将所持鸿博股份14.26%股权协议转让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寓泰控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0年12月底,尤氏家族又将4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持股比为8.03%。寓泰控股与辉熠贸易系一致行动人,毛伟因此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诡异的是,寓泰控股和辉熠贸易分别与毛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毛伟行使。因此,毛伟虽然不持有鸿博股份股权,但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今年股价大涨行情启动以来,鸿博股份的成交量大幅放大,日均成交量在10亿元左右,而此前的日成交量多不到亿元。
与英伟达的合作真相是什么
2022年,鸿博股份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并与中关村中恒文化科技创新服务联盟、英伟达公司共同合作,成立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开展人工智能科技领域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赋能中心主营业务为提供100P英伟达高性能计算及AI推理训练的算力出租。鸿博股份将前期募集资金剩余金额1亿元变更用途,用于英博数科实施赋能中心项目。
今年5月8日,鸿博股份披露,英博数科目前与五季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算力租赁服务合同,英博数科在协议签署后的12个月内向五季智能提供高性能GPU算力出租服务,一期交付不超过256台服务器总计不低于1280P算力。
6月20日,深交所再发关注函,对鸿博股份涉及与英伟达合作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追问,一口气提出十个问题。
关注函重点问及,公司算力出租业务的资金投入计划及投资回报期、项目效益测算、实际开展情况及稳定性如何?英伟达与鸿博股份的合作是否与其他境内合作客户的业务内容存在重大差异?此前披露的在手订单情况是否已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合同金额了吗?“项目一期所规划的 100P 智算中心已经开始投入生产,并于 2023 年 5 月产生项目收入与利润。”表述是否真实、准确?英博数科算力出租业务的规模、技术实力、人才储备等信息是否存在夸大性描述?
针对英博数科相关核心人员的股权激励,交易所也提出疑问。6 月 14 日,鸿博股份再次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副总经理周韡韡。交易所追问,为何仅以收入作为业绩考核目标的依据,且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与2021年基本持平,合理吗?鸿博股份为何要第二次对周韡韡进行股权激励?周韡韡为鸿博股份人工智能 AI 板块业务提供了哪些核心价值内容,其具备提供相关价值的能力?
鸿博股份曾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在 1 年内为某大模型研发团队提供不超过 256 台服务器对应 1280P 算力;为宣亚国际未来 12 个月内提供 ORANGEGPT 所需算力等。有报道称,公司在机构投资者调研活动中不断释放利好消息。交易所也问及,鸿博股份是否存在通过互动易回复投资者咨询、公司高管微信朋友圈、配合媒体报道等多种渠道选择性发布相关利好信息,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