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一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届中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常代会职责
1.服务同学生活,维护同学权益。广泛收集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反馈至研究生会执委会,追踪提案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2.对研究生会和的各项活动进行监察和预算审查,出具监察报告和预算审查报告,对违反研究生会章程的行为提出批评、督促整改;对研究生会人员变动事宜进行监督,接受同学们的举报;
3.加强与校、院研究生会组织的沟通和协调,协助研究生会执委会各部门顺利开展工作,建立广阔的联系渠道。
4.推进研究生会规章条例的及时修改和补充,推动研究生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候选人条件及要求
研究生常代会委员每学院一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山东财经大学学籍的研究生;
(2)承认并拥护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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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热心于学生工作,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5)在自身学习、创新实践、社团工作、基层班级和团支部建设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产生重要影响,得到同学们的认可和拥护;
(6)最近一学年(不足一学年者按照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列所在班级前50%,无不及格现象,。
(7)在院研究生会担任主席者和在校研究生会担任执行部长及以上职务者不可兼任常代会委员。
(8) 2016级学术型硕士和2017级专业型硕士原则上不再担任常代会委员,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由学院民主推荐进行补选。
三、选拔流程
1.组织推荐
各学院民主投票产生常代会委员推荐人选,候选人需于6月27日9:00-12:00将候选人登记表纸质版(登记表请于山财大文件交换网站下载,提取码96267,登记表需学院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并署名、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交至校团委燕山校区4311办公室,联系人:田远,李建强。
2.资格审查
依据竞选资格和条件,校团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于校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以及校团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常代会主任产生
常代会主任在常代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常代会主任候选人一名,由校团委与第一届第一任常代会主任提名,由第一届第一任常代会主任主持召开常代会全体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会上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常代会主任。选举时到会代表数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
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
2018年6月23日
审稿 | 丛 昊
编辑 | 韩佳兵